出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?

2020-01-16

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告诉您出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?


根据《婚姻法》第46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
1、重婚的;


2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)


3、实施家庭暴力的;(即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后果的行为。


一般应构成轻微伤,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)


4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(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,就会构成虐待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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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要求赔偿需要有法律依据,我们知道,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时,精神会受到很大的打击。


然而在我国现行婚姻法里,只明确规定对于重婚的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、实施家庭暴力的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,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。


而这里的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是有特定定义的,而不是指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。按照比较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: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。


由此可知,根据现行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单纯以出轨为由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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